为了实施“十一五”期间人才培养战略,进一步提升我市基础教育教师的学历(学位)层次,强化对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华东师范大学经过广泛协商和论证,决定从2007年起进行试点,每年由区县教育局和学校(包括中学和区县教育学院)推荐若干名中青年骨干教师进入硕士以上学历(学位)层次培养,进一步提升骨干教师的综合素质和理论素养,以适应我市经济和教育快速发展的需要。具体如下: 骨干教师培养的四种模式 华东师范大学每年除继续按现行国家相关政策招收教育硕士外,特地针对我市各类基础教育骨干教师提供以下四种培养模式。 1、 教育硕士(面向高级教师以下职称的骨干教师和农村教师) ⑴招收对象:本市高级教师以下职称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和农村中学教师,经所在学校和区县教育局推荐。 ⑵资格认定:经所在学校推荐,区县教育局确认其骨干教师身份,每年6月份按国家相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查(3年以上教学经历、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没有学士学位者同时必须具有中教一级以上职称)。 ⑶入学方式: 10月中旬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教育硕士入学考试和华东师范大学组织的专业课考试。 ⑷录取原则:经学校及区县教育局推荐的骨干教师和郊区农村教师,华东师大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录取分数线(暂定每年录取名额50-100名)。 ⑸培养方式:主要专业方向均有脱产、半脱产或双休日上课等多种学习形式,供教师自由选择,按国家确定的教育硕士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完成学业者授予教育硕士学位。 2、 教育硕士(面向具有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骨干教师或校长) ⑴招收对象: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 ⑵资格认定:经所在学校和区县教育局推荐,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确认其骨干教师身份,其他资格审查每年6月份由华东师范大学按相关要求进行。 ⑶入学方式:联考科目参加10月中旬全国统一组织的教育硕士入学考试,专业课主要考核综合能力。 ⑷录取原则: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录取分数线、进行录取(暂定每年录取名额50-100名)。 ⑸培养方式:在符合国家确定的教育硕士培养要求的前提下,针对骨干班特点进行培养(除一般的教育硕士培养计划外,增加教学沙龙、考察和交流等活动),全部选派教授进行论文指导。 3、 教育学博士(主要面向中学骨干校长和特级教师) ⑴招收对象: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或学位的中青年校长(含副校长、后备校长)和高级职称以上教师;或具有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拥有丰富的教学和科研成果的现任中学校长(同时必须具有高级以上职称)和特级教师。 ⑵资格认定:经所在学校和区县教育局推荐,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确认其为重点培养对象,其他资格审查和报名手续由华东师范大学按相关要求进行(每年12月)。 ⑶入学方式:参加华东师范大学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试(每年3月中旬)。 ⑷录取原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录取(每年录取名额3名左右)。 ⑸培养方式:采取灵活的学习方式,对接上海市名师培养工程,按教育学博士培养方案和培养对象的特点进行培养,由华东师范大学著名教育专家、教授担任论文指导教师。 4、 骨干教师攻读硕士学位培训班 每年由学校和区县教育局推荐,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批,定期开设骨干教师(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毕业)攻读硕士学位培训班(人数暂定每年200名),先进行部分教育硕士课程学习,所修学分记入正式学分,同时进行教育硕士入学考试全国联考科目的培训,凡在三年之内考取教育硕士的(按教育硕士骨干班录取原则进行录取),所修学分均予以承认,修满学分者在录取两年后即可进行硕士论文答辩;三年内仍未考取教育硕士的,在修满教育硕士规定的课程学分后,发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暂定每年4月下旬开班。 以下表格请在4月9日(周一)前附相关证明材料送教院教务处。
攻读教育硕士申请表
附表二: 上海市基础教育高级及以上职称骨干教师 攻读教育硕士申请表
附表三:上海市基础教育骨干教师攻读教育学博士申请表
附表四:上海市基础教育骨干教师攻读硕士学位培训班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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