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是“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实施年,也是“六五”普法中期检查验收年。为了进一步增强全体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实施,构建平安、和谐校园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我校在第六周开展“平安校园”法治宣传周活动,深入开展法制与安全教育活动。通过本周的系列活动,以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以及自我保护意识,切实保障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做个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2012学年第二学期“平安校园”法治宣传周活动
主题: 平安校园
口号: 提升法律意识 加强安全防范
活动目的:通过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法律意识。提升学校的素质教育的内涵。
活动的安排:
周一升旗仪式 8:05—8:25 |
平安校园主题发言 |
周二午会课 12:30-1:00 |
全校五个年级进行“法律知识”竞赛 |
周三—上午 8:00-8:25 |
紧急疏散演练 |
第六周(本周) |
“法制宣传”队报设计活动 |
借今天的机会讲讲普法的重要性:
1、法律意识的形成。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不是天生的、自发的,而是在家庭学校社会中伴随年龄结构的变化,经外部的教育和内在的体验逐步形成的。任何一个青少年个体都不是完美的,“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就是这个道理。青少年有可塑性大,求知欲高,识别力低的特点。不论从生理、心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法律意识、道德情操等方面都有待于进一步完善。青少年特别是法律意识的形成,重要的是把自己置于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自觉地以法律规范为准绳辨别是非、选择行动,只有自觉地接受法制教育和实践才能最终实现。
2、文化素质的提高。文化素质在预防青少年犯罪中的作用不可低估。不能绝对地认为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就不会犯罪,但没有受过良好教育,与受过良好教育的人群对比,前者犯罪的比例一般来说小于后者。文化素质的提高,同时是道德认识的提高,是非标准认识同样在提高,因而,知识水平提高,犯罪率相对比较低,这是不容否认的客观事实。有人对青少年犯罪情况作过调查分析,小学、初中文化程度的犯罪比例大大高于大学文化程度的犯罪比例。
3、健康情趣的培养。生理机能同犯罪的联系,是一个客观的现实。前苏联犯罪学家拉卡斯认为,“大多数青年犯罪具有消遣和肉体上的自我满足的倾向”,“青年犯罪的主要兴趣都跟消遣和肉体联系在一起”。也就是说,有什么样的生理需要就有什么样的犯罪。预防的手段可以通过社会和文化的途径,通过积极向上的,有益身心健康的,文艺、诗歌、艺术欣赏、体育、摄影、社交、郊游等活动,从活动中陶冶青少年的高尚情操,使其身心得到健康的发展,避免因为意识的恶性变质而产生犯罪。
4、人生观、道德观、价值观的养成。青少年,特别是初中阶段的少年,世界观、道德观正处在逐步形成阶段,处于人生观形成的十字路口,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比较肤浅,但又往往自以为是,老子天下第一,这也看不惯,那也不是。教育与引导,对该时期青少年而言,尤其重要。
5、社会、学校、家庭的综合治理。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堂,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家教与家风对孩子的心理及其行为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近年来,我国离婚率直线上升。家庭结构发生质的变化,残缺的家庭环境,造成孩子成长的环境先天不良,缺乏父爱和母爱是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第一诱因。 即使家庭结构健全,教育方法不当,也会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主要表现有以下几个特点:“溺爱型”的家庭教育往往使孩子养成好逸恶老、贪图享受、自私自利、专横霸道的恶习,一旦个人欲望得不到满足就很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高压型”的家庭奉行棍棒政策,在这种家教下,极易造成孩子的人格自卑和逆反心理,这样的孩子一旦犯罪,便会凶恶地报复社会,危害极大性。“放任型”的家庭教育,对孩子不管不教,孩子的性格孤僻冷漠,一遇不良习气和坏人的引诱就容易走上邪路。
此外,社会大环境,对青少年的影响也是不容忽视的。随着改革开放,国门打开,新的知识、新的科技、新的管理被引进的同时,西方腐朽的生活方式、精神垃圾、丑恶现象乘虚而入。当今社会黄、赌、毒泛滥,严重侵害着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暴力、色情、打打杀杀的镜头充斥屏幕和市场。
因此,加强法制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实行家庭、学校、社会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是防止青少年犯罪的根本途径和方法。希望通过本周法制宣传周的系列活动,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法律意识。提升学校的素质教育的内涵。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