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徐汇区教育局关于2012年本区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校情,特制订本校初中毕业生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提前录取”工作程序。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师生民主推荐、自荐与学校审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对学生素质综合评价的原则,真正把德、智、体等诸方面全面发展的学生,推荐给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中职校国家级示范专业及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二、“提前录取”工作小组 组长:朱荣林 副组长:张孜燕、陈学智、姚丽琴 组员:杨桦、钮煊、何佳萍、盛美华、沈庆华、黄蓉辉 三、推荐名额 2012年区教育局分配给我校初三年级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提前录取”的推荐生名额为8名。 四、初中毕业生推荐、自荐条件 1、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应达到“优良”。获得市、区(县)“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等先进奖励称号的学生若符合推荐条件,且学生愿意被推荐的,可优先推荐。 2、社会实践、公益活动:具有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有社会实践经历的良好记录。关心社会,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活动。能积极承担班级、学校和社区等各类社会工作。 3、体育与艺术表现:热爱体育运动,具备健身、强身的能力和健康的生活方式,成绩良好;积极参加艺术活动,具有较高的审美情趣。 4、学习能力与成绩:具有强烈的求知欲和兴趣,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文化课学习成绩优秀。(推优生学习成绩评定办法:初二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占20%、初三第一学期期中考试成绩占30%、初三第一学期期终考试成绩占40%、初三第二学期阶段考试成绩占10%) 5、推荐生必须是2012年有初中升高中报考资格的且是本校在籍、在读的应届初中生。 6、其他学生可根据自身特长进行自荐。 特别说明:文件规定,被推荐的学生不再参加自荐;参加自荐的学生,学校不再推荐。 五、推荐程序与时间结点 1、 2、 3、 4、 5、 6、 7、 六、有不详事宜,学校“提前录取”工作小组负责释疑。 上海市零陵中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