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教育系统教师队伍建设“十一五”规划 (征求意见稿) 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 根据《徐汇区教育“十一五”发展规划》的目标,按照《上海市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的要求,特制订《徐汇区教育系统教师队伍建设“十一五”规划》。 一、 回顾总结 “十五”期间,徐汇区始终抓住教师队伍建设这个重点,教师队伍的总体水平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1.教师学历水平明显提高 据统计,2000年徐汇区高中、初中、小学和幼儿园各学段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为94.87%、98.79%、99.57%、99.56%;高一层次学历达标率分别为3.21%、53.93%、39.53%和34.39%。到2005年,高中、初中、小学和幼儿园各学段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为99.54%、99.95%、100%、97.37%;高一层次学历达标率分别为6.75%、87.73%、84.64%和80.82%。教师的学历层次明显提高。 2.职后培训模式多样发展 确立重心下移的职后培训战略,提出校本研修的思路,教师进修学院和学校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培训模式,校本研修的工作机制逐步理顺,教师培训学分完成率达到99.8%。国际合作培训取得突破,输送19批共217位教师到国外进修;引进美国陶森大学教育硕士培训课程,获得教育学硕士学位的教师达50人;引进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非英语国家教师培训课程,组织五批共115位教师和校长参加培训并结业。 3.人才培养机制基本形成 突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点,每3年评审一次。目前,有7位国务院津贴享受者、67位特级教师、11位特级校长,评审区拔尖人才31人次、区学科带头人64人次、局学科带头人176人次、局中青年骨干教师601人次,组成教育系统的人才金字塔,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激励机制。设立青年教师“骏马奖”、中老年教师“耕耘奖”和班主任“育人奖”,每年评选一次,共评选“三奖”教师203人次。人才培养机制基本形成。 4.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取得成效 推行校长职级制,率先在全市把中小学、幼儿园党政领导正副职全部纳入校长职级制系列。作为上海市职称改革首批试点区,圆满完成中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试点工作。学校分配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逐步建立重实绩、重贡献、自主、灵活、激励的岗位结构分配机制,教职工待遇逐年提高;实行校长职级工资制和高层次人才年薪制,体现了对教育骨干的政策倾斜。全面推行教师聘用合同制,到2005年底,有教职工8516位,比2000年的9776位减少1260位,优化了教职工队伍结构。 “十五”时期,徐汇教师队伍建设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仍然面临严峻挑战。教师学历水平与国际化大都市相比还有差距,高一层次学历达标任务艰巨;教师队伍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教师的性别和年龄比例不合理;教师资源配置不均衡,学校之间、学段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教师职后培训和校本培训的模式单一,影响教师的专业化发展;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存在重评审、轻培养的现象,优秀人才培养的机制不够完善;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还需进一步推进。 二、目标任务 “十一五”期间,教师队伍建设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徐汇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徐汇区教育“十一五”发展规划》的总体目标,按照《上海市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完善教师队伍建设的管理体制与工作机制。总体目标是:贯彻落实“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思想,确立教师队伍建设优先发展的地位,促进教师职后教育新发展,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结构优化、配置均衡,适应素质教育要求、满足区域现代化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具体目标和任务如下: 1.夯实教师专业发展的基础 提高入职门槛。幼儿园新进教师必须具备大专学历,其中50%具有本科学历;义务教育阶段新进教师必须具备本科学历;高中新增教师中有10%具有研究生学历。 加强职后培养。至2010年,幼儿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教师比例达到90%,其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教师比例达到30%。小学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教师比例达到90%,其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教师比例达到40%。初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教师比例达到95%,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比例达到4%。高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比例达到8%。 优化队伍结构。加强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探索幼儿园“保育员、营养员、保健员”的多元用工机制。积极吸纳男性教师,逐步改善中小学、特别是小学教师的性别结构状况。按照教育现代化的要求,配置职业教育、社区教育、特殊教育等师资。 2.促进教师职后教育新发展 构建教师研修平台。以中国教师教育学会《创建当代教师区域性学习共同体实验研究》的实验区为载体,与学会共建徐汇教师研修网,构建促进区域教师专业发展的研修平台。建立全员参与、专家引领、团队合作的教师学习共同体,构建校内校外、网上网下多种研修模式有机结合的融教学、研究、培训为一体的教师职后教育的学习网络。 创新骨干培养机制。采用导师带教、集中培训、学术研讨、案例交流和公开观摩等形式,建立以特级教师带教、示范授课和组织研讨为重点的作用发挥机制;以区拔尖人才、区局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集中培训、学术研讨和示范授课为重点的培养和作用发挥机制;以“骏马奖”、“耕耘奖”、“育人奖”获得者及校骨干教师集中培训、案例交流和参与观摩为重点的培养机制。以骨干培养为突破口,形成促进教师职后教育新发展的培养机制。 创建校本研修模式。推进以“重心下移”为重点的师训工作,使校本研修的学分达到教师培训总量的50%。改革师训管理模式和内容形式,突破“经院式”和“课程化”的传统模式,探索校本研修的基本内容、活动方式和管理办法,逐步形成符合教师实际的校本研修模式。 拓宽合作培养渠道。积极引进国内外优秀教师教育机构的培训项目,拓宽教师学历提升和短期培训渠道,形成教师职后教育的多元渠道。 3.加强教师专业自主发展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以“勤勉踏实的治学精神,为人师表的高尚品德,教书育人的杰出楷模”为主线,以提高教师的师德水平、人文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为重点,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为学、为人、为师的有机统一,使社会对徐汇教师的满意率达到上海市的先进水平。 创建教师发展示范学校。加强校本研修的推进力度,开展教师发展的达标建设,创建20所区级“教师发展示范性学校”,20个区级“学科教师培训基地”,发挥示范学校和培训基地的辐射作用。 争创“示范性教师进修院校”。加强区教师进修学院的建设,提升其实践、研究、指导和引领的功能。争创上海市“示范性教师进修院校”,力争成为国家级“示范性教师进修院校”。 4.完善教师专业发展的管理制度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编制管理,完善岗位设置的基本程序,科学合理设置岗位,积极实施竞争上岗,逐步实现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探索多元化用人机制,实行公开招聘,扩大选人视野,提高人员素质。 深化分配制度改革。继续提高教师待遇,坚持“多劳多得、优质优酬”的分配原则,坚持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倾斜和岗变薪变的基本方针,进一步完善重实绩、重贡献的考评和激励机制,逐步建立以岗位为重点的绩效工资制度。 优化高级职务结构。改善学段和学校之间教师高级职务配置不均衡的状况,幼儿园和小学教师中具有高级职务的比例分别达到3%和6%;初中教师中具有高级职务的比例超过10%;高中教师中具有高级职务的比例控制在30%。 完善名师培养机制。进一步完善特级教师培养机制,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的特级教师培养力度,继续保持特级教师总数在上海的领先优势。按照“各级各类’’的工作要求,完善区拔尖人才、区局学科带头人和局中青年骨干教师的选拔和培养机制,为各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设机会。探索领军人才的选拔和培养机制。 三、行动计划 根据教师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针对教师队伍建设面临的主要矛盾,确定四项行动计划,围绕教师职后教育的重点,着重解决脱离教育改革实践和教师需求实际的问题,切实提高教师队伍建设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1、提高教师高一层次学历的行动计划 高一层次学历进修是提高教师教育理论素养的重要方式。要积极开展高一层次学历进修的行动,鼓励教师参加各种渠道的高一层次学历进修,提高徐汇教师的整体素质。 依托高校。加强与上海两所师范大学的合作,采取输送和委托培养相结合的形式,以高一层次学历进修为重点,以硕士研究生为突破口,形成教师高一层次学历提高的新模式。探索与非师范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的合作,拓宽职后培训的渠道,形成教师教育的多元化格局。 国际合作。继续通过引进课程、定向合作和互派交流等方式,开展教师培养的国际合作。继续办好与美国陶森大学合作开办的教育学硕士班,完善课程内容,扩大招生规模,提高教学质量。加强与境外友好城市和教育培训机构的合作,构建定向合作培训的新模式。 以校为本。各学校按照本行动计划的要求,制订学校教师学历提高的行动计划。严把教师入口关,提高新增教师学历标准;有计划地选派在职教师参加高一层次学历进修,优先推荐优秀教师参加学历进修。加强学历提升与教师本身业务的联系,减少学历进修的盲目性和形式化。 2、促进教师职后教育新发展的行动计划 职后教育是教师专业成长的必然途经。针对职后教育存在的脱离教师实际的弊端,开展促进教师职后教育新发展的行动,以校本研修为重点,研修网站建设为支撑,推进全员培训工作。 构建研修平台。与中国教师教育学会共建徐汇教师研修网站,构建促进区域教师专业发展的研修平台。建立全员参与、专家引领、团队合作的教师学习共同体,鼓励学校和骨干教师构建各级各类、各个层次的自主研修平台。引导教研员、德研员、科研员构建以主题式教研、德研、科研为形式的研训一体的学科研修平台。发挥特级教师、拔尖人才、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的作用,开发一批由优秀骨干教师领衔的、区内教师共享的教师研修课程。探索将校内校外、网上网下多种研修模式有机结合,形成融教学、研究、培训为一体的教师职后教育的学习网络。 组织全员培训。“十一五”时期,教师全员培训的重点是提高教师在新理念的指引下实施新课程的能力,改善教育教学行为。“十一 五”时期,教师全员培训的重心在学校,校长是全员培训的第一责任人。在规定的“ 2006年9月—2009年9月期间进入中小学和幼儿园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应届毕业生,需接受为期一年的新教师培训,且必须完成任职期间所在学校开设的校级培训项目; “十一五”期间参加高一层次学历进修的教师,可以免修“ 完善管理措施。教师进修学院根据教师培训“重心下移”的情况,进一步转变观念,突破“经院式”培训的思维定势,创新“全员培训、校本为主”的管理模式。改革培训项目的管理。培训项目审批“以校为本”,根据学校培训的5个方面鼓励创新模式,不求全,唯求实效;完善教师学分的管理,每学期定期进行区级层面与学校层面的信息交流,提高学分管理的效能和查询的速度;构建网络课程的管理平台,加强与全国和市“网络联盟”的合作,完善网络课程,加强管理,促进学员之间以及学员与培训者之间的交流。 加强教院建设。加强区教师进修学院的建设,发挥其实践、研究、指导和引领的功能,承担教师职后教育的组织发动、实践参与、指导协调、示范引领的职能。加强学院教师的师德和能力建设,特别注重人格魅力的养成,积极吸引优秀人才到学院任职或兼职,以适应学院教师队伍建设的新要求。创新教师培训方式,总结推广“教学指导团”的经验,深入学校、沉入课堂,走进教师,高质量地开展教科研活动。参与市教育资源联盟计划,开发区域教师培训项目的精品课程。增加经费投入,改善办院条件,创建上海市和国家级示范性教师培训机构。 3、实施教师发展的达标建设行动计划 教师专业发展的主要平台是学校。根据上海市创建“教师发展示范校”的工作要求,结合区域特点,开展教师发展的达标建设的行动。达标建设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点,达标建设作为“十一五’’时期教师队伍建设的战略性和基础性工作,列为对学校年度绩效评估的底线指标予以考核。每两年组织一次学校达标检查,在此基础上,评选20所“区教师发展示范性学校”,发挥示范学校在教师专业发展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 计划落实,管理到位。学校要制定教师专业发展计划。为提高学校全员培训的质量,应以校本研修为抓手,开展教师发展的达标建。实行校长负责制,有负责教师发展的组织架构;有实施、评价、激励机制;为教师发展提供人力、物力、时间、制度、专项经费等保障措施;有明确的年度工作目标,包括全员培训完成率、区级研修参与率、校本研修完成率等。做到实施过程前有计划,过程中有记录,过程后有评价或总结。 学历达标,结构合理。根据教师队伍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教师性别和年龄比例不合理、学校和学段之间教师资源配置不均衡的问题,逐步优化队伍的结构比例。区、校两级都应针对本区、本校的师资队伍现状进行全面的调研,分析教师的年龄结构、性别比例、学历基础、进修状况、教学能力、职称比例等,做到情况明了。在此基础上,教育局把有关学历、职称等指标分解到学校,明确工作目标。学校制定落实目标的五年行动计划,逐步优化教师的结构比例。 项目创新,实施有效。学校要设计符合学校特点和教师需求的教师专业发展项目。内容包括师德建设、人文素养、教育教学能力、结合教学实际的教科研实践、个人和团队的学习型活动等。项目的设计和实施要注意提高针对性、规范性、实效性和创新性。使学校的教师专业发展项目和校本研修相结合,扎实开展,争创优质。教风向上,环境和谐。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构建和谐校园文化。重点加强教研组和年级组的建设,构建团结协作、积极向上的学习共同体,营造和谐的教学研究和学术交流的氛围;鼓励教师发挥才能和特长,鼓励教师教学创新,形成各自独特的教学风格,营造宽松和谐的专业发展环境。倡导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把关心教师的专业发展作为行政管理的出发点和归宿点,落实“满腔热情建队伍”的要求,把队伍建设的重点落到实处;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保障教师队伍建设的优先发展;发挥工会的维权职能,做好教工群众的思想工作,帮助教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促进和谐校园的建设。 创建教师发展示范学校 按照《上海市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十一五”规划纲要》精神,鼓励学校把校本研修作为学校工作的重点,根据课改和教师专业发展的需要,探索和创新学校自培的新模式。教育局在开展教师发展的达标建设基础上,每2年组织一次区级“教师发展示范性学校”和“校本研修优秀项目”的评选活动,表彰奖励为教师培训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学校或个人。示范学校创建是达标建设的延续,是学校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教育发展模式,注重内涵发展的重要举措。 4、完善制度建设的行动计划 制度建设是教师专业发展的保障。通过制度建设的行动,健全教师专业发展的激励机制,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促进人力资源的均衡配置,激发教师主动发展的内驱力。 完善优秀教师的评选机制。进一步完善“骏马奖”、“耕耘奖”和“育人奖”的评选,按照三个奖项的不同特点,有所侧重地组织评选;兼顾中小幼职和区属区域的比例,适当提高小幼和区域的额度。各学段的学科有计划地组织学科教学大奖赛,设置学科单项奖,评选学科教学能手。根据社区教育发展的需要,设置“奉献奖”,表彰在社区院校第一线教学的专兼职教师和志愿者。充分发挥各奖项获得者的示范榜样作用,加强评选前后的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关心教师发展的良好氛围。 夯实高层次人才金字塔。加强高层次人才后备队伍的建设,为选拔特级教师、区拔尖人才和领军人才提供强有力的支撑。继续实施每3年评审一次局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制度。进一步完善选拔办法,注意选拔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引领性;加强选拔后的培训和考核,发挥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在区域教育发展中的中坚作用,夯实人才金字塔的基础。加强校骨干教师培养的力度,在学校自培的基础上,增加局培养的项目,为校骨干教师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加强义务教育阶段中学高级教师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普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高级职务的比例;建立和完善区内教师交流合作的制度和机制,进一步促进区域间、学段间和学校间均衡发展,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全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规范编制管理,科学合理设置岗位,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实现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完善教师职务评审制度,实现评聘分离。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岗位绩效工资制。逐步增加经费总量,调整和优化分配结构,依据岗位和绩效,不断提高教师待遇,重点向骨干教师和优秀青年教师倾斜。 四、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 完善队伍建设的组织架构。在教育党工委和教育局的领导下,建立区教师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教育局局长任组长,教师进修学院院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师进修学院,由教院分管院长任办公室主任。党工委组织干部科、教育局人事科、教院师训部和教务处作为职能机构,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明确各管理层面的主要任务。教育局负责制定规划和政策,统筹和决策。教师进修学院的首要任务是教师队伍建设,负责全区教师队伍建设的业务培训和管理工作。学校校长是学校队伍建设的责任人,领导本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本校培训计划的制订、落实和管理,组织教师参加学历进修和职称评定,推荐各类先进和优秀人才,落实人事和分配制度的改革。学校党组织重点保障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学校应设立师训工作专管员,负责学校教师培训、学历进修的日常事务和学分管理。 2.政策保障 开展教师发展的达标建设。把内涵建设的核心列为学校发展的重点,将教师发展的达标要求作为学校工作考核的底线指标,用“硬性”规定的办法,激励学校领导确保达标、争取示范,从而落实对队伍建设的责任,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 加强教研组建设。发挥教研组在校本研修和教师队伍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把校本研修的任务落实到教研组。开展对教研组长的专题培训,培育教师队伍的中坚;组织优秀教研组的评比,夯实队伍建设的基础。 完善职后培训学分制。职后培训是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途经,应设置职后培训考核指标,鼓励教师参与各种形式的职后培训。未参加职后培训或职后培训末达到规定学分的教师,不得申报晋升职称,不得评为各类先进,不得评为年度优秀。 3.经费保障 教育局设立专项资金,加大对教师队伍建设的投入。继续设立教师培训专项经费,根据学历进修任务艰巨的实际情况,“十一五”期间教师培训专项经费比“十五”期间提高20%;继续多渠道筹措教师奖励基金,用于对各类优秀教师的奖励;设立领军人才培养专项经费,对优秀领军人才和团队的研究项目予以资助;设立校本研修专项经费,奖励“教师发展示范学校”和示范项目;设立教师学术交流专项经费,对部分学校的教师出国进修和学术交流予以支持;继续增加投入,推进分配机制改革,提高教职工待遇。 学校设立专款,在公用和人员经费中确定一定比例,用于队伍建设。学校在工资基数中,以不低于1.5%的经费额度安排预算,用于教师培训;学校结构工资经费中安排1%,用于优秀教师的奖励。 教育局的教师培训和奖励专项经费要规范程序、严格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学校的教师培训和奖励专款经费要实行“校务公开”,接受教职员工的民主监督。 4.监督保障 教育局将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列入年度绩效考核项目,对高一层次学历、高级教师职称比例、校本研修等相关敏感指标作为学校工作的“底线”予以考核。 教育督导室依法加强对教师队伍建设的专项督导,了解本规划各项行动计划的组织实施、机构建设、经费投入和使用效益等情况,每年提出阶段性督导报告,并予以公示。 教师进修学院负责对学校教师培训工作的检查和质量评估,对符合要求的校本研修项目予以认定,对完成培训的教师学分予以认定。 教育审计室负责教师培训和奖励经费的检查和审计,不定期对教师进修学院专项经费进行检查,对学校专款经费进行抽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