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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零陵中学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
 
 
 

关于开展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2013-12-24  作者(来源):教育纪工委

各处级单位: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总体安排,徐汇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12月中旬对区内各处级单位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专项检查分自查和抽查两个阶段,现将自查阶段要求通知如下。

1、自查内容。重点检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职责的情况,主要包括: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的情况;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履行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主要领导责任的情况;纪检监察组织协助同级党委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研究、部署和督促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的情况;本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特别是厉行节约,整治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方面的情况;本单位惩治和预防腐败,特别是防控廉政风险方面的情况;本单位细化和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情况。

2、时间节点。125前,各单位对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开展自查,完成自查报告,报告书面稿盖党组织章送教育局监察室,电子稿同时发教育纪工委和教育局监察室。126,教育纪工委汇总各单位自查报告并报送区纪委党风廉政室。

3、实事求是。各单位自查报告要内容具体,注重用事实说话,用数据说话,体现本单位特点。自查既要善于总结经验,又要认真查找问题。要认真分析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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