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徐汇区教育
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 徐教委办(2012)1号 关于下发《2012年徐汇区教育系统 民主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 《2012年徐汇区教育系统民主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教育党工委同意。现下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做好后备干部民主推荐工作。 特此。 中共徐汇区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干部工作 后备干部推荐 通知 徐汇区教育党工委办公室 2012年2月23日印发 (共印3份) 2012年徐汇区教育系统 民主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徐汇区教育系统校(园)级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意见》〔徐教委(2006)8号文〕的要求,现就2012年徐汇区教育系统民主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后备干部推荐工作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进一步落实好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确保后备干部推荐符合“靠得住、有本事、过得硬、信得过”的要求,为徐汇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队伍保障。 二、推荐资格 1、政治素养:推荐校(园)级领导干部的后备人选应当具备中共中央《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2、年龄条件:男性45周岁、女性42周岁以下。 3、学历职称:大学学历以上,幼儿园40周岁以上的可放宽至大专学历;中级职称以上,中学40岁以上的应具有高级职称。 4、工作经历: 一般学校后备干部应具有班主任、教研组长或年级组长经历,担任本单位中层或相关岗位两年以上。教院、业大、市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小学市区素质教育实验校及幼儿园,要求具有班主任、教研组长或年级组长经历,担任教研组长或年级组长及以上岗位两年以上。局属机构,要求担任中层或相关岗位两年以上。 5、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6、特别优秀的人选可以破格推荐。 三、推荐名额 中小学、职校、教院、业大、局属机构以党工委下一级党组织为单位推荐,幼教以幼教支部为单位推荐。一般单位党组织推荐1名,教院、业大、市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党组织推荐2名。 四、工作步骤 1、推荐准备工作 (1)研究制定本单位民主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实施计划。 (2)梳理出本单位符合被推荐资格的人员名单,同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需破格推荐的人员名单。 (3)召开党组织全体委员会议,研究确定实施计划和第一轮被推荐人选名单。第一轮被推荐人选应为本单位除党政干部、校园长助理以外,全体符合被推荐资格的教职工和需破格推荐的教职工。 (4)在推荐工作中,要严格把握标准和程序,如本单位确实没有符合推荐资格人选,也没有需要破格推荐人选的,可不进行推荐,但要经支委会研究决定并向全体党员通报。 2、组织第一轮推荐 (1)各推荐单位召开教职工民主推荐会,教职工的参与率应高于90%。 (2)由党组织负责人宣讲推荐工作的意义、目的,明确被推荐人选产生的过程、推荐程序和方法等。 (3)参会教职工按推荐名额1:2的比例以无记名方式,填写《徐汇区教育系统校(园)级后备干部民主推荐表(第一轮)》(附件一)。 (4)各推荐单位汇总推荐情况,召开党组织全体委员会议,按推荐名额1:2的比例讨论确定第二轮被推荐人选名单,并与相关人选进行一次谈话。 3、组织第二轮推荐 (1)组织全体党员、年级组长和教研组长以上干部、民主党派代表进行第二轮推荐测评。 (2)推荐测评前,党组织负责人向推荐人员介绍被推荐人选简历和基本情况。 (3)参与推荐测评的教职工按名额1:1的比例以无记名方式,填写《徐汇区教育系统校(园)级后备干部民主推荐表(第二轮)》(附件二)。 4、推荐名单公示 各推荐单位党组织根据多数群众的意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党组织全体委员会议研究确定拟推荐人选名单。推荐两名后备干部的单位应明确排序意向。拟推荐名单应在本单位党务、校务公开栏进行为期三个工作日的公示。 5、组织推荐材料 经过公示后的推荐人选,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填写《徐汇区教育系统后备干部基本情况表》(附件三)和《徐汇区教育系统民主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组织意向排序表》(附件四),其中《基本情况表》中“推荐材料”栏应客观反映被推荐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并分析主要不足。 6、上报推荐材料 各推荐单位完成推荐工作后,于3月19日前将《徐汇区教育系统后备干部基本情况表》和《徐汇区教育系统民主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组织意向排序表》书面稿、电子稿送达党工委组织干部科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高度认识后备干部推荐工作的重要意义。要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以更宽的视野、更高的境界、更大的气魄,把优秀干部及时发现、推荐出来。 2、精心组织,严格把握推荐工作的程序和要求。要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规范操作,将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体现在推荐工作的各个环节中。 3、发扬民主,充分发挥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在推荐工作过程中,党组织要邀请非中共的校(园)长列席委员会会议,通过个别酝酿的方式听取非中共校(园)长的意见。要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充分尊重群众的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