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2011年徐汇区教育系统 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方案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为评选表彰2011年徐汇区教育系统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弘扬先进,深入推进“满意在徐汇”创先争优活动,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为促进校园和谐、办好人民满意的徐汇教育,争科学发展之先、创人民满意之优,推动各级党组织尽责履职创先进、广大党员立足岗位争优秀,进一步增强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范围为党组织关系在教育党工委的各单位党组织,名额在10个左右;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为党组织关系在教育党工委的中共正式党员,名额在80人左右;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为党组织关系在教育党工委的各单位党组织领导成员,名额在10人左右。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组织 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基本任务,模范践行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五个好”的基本要求。 1、领导班子好。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促进校园和谐、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贡献; 2、党员队伍好。党员队伍素质优良,立足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干部“三带”、党员“三高”有影响力; 3、工作机制好。各项制度完善,工作运行规范。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有内容、有制度,党内“三先”切实有效,在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服务学校发展大局中积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4、工作业绩好。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推动科学发展有力,在推进创先争优“五项行动”中做出成绩,在保证重要工作落实和重要任务完成中战斗堡垒作用明显; 5、群众反映好。知民情、解民忧、化民怨、暖民心,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党内外群众评价好。 (二)优秀共产党员 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模范践行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五带头”的基本要求,在教育系统具有一定影响或在本校有较大影响,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赞誉。 1、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认真学习岗位所需知识技能,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2、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立足岗位、体现“三高”,在推进素质教育中,率先践行“增效减负”各项措施,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 3、带头服务群众。为人民谋利益,在平时工作中埋头苦干,甘于奉献,在急难险重工作中勇挑重担,做师生的表率,群众测评认可度高; 4、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5、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符合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标准,有较强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且具备以下条件: 1、刻苦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党的建设理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推进素质教育的实践中能有效发挥党组织监督、保证作用; 2、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在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做好教职工政治思想工作中有成绩; 3、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协调能力强,能团结班子成员、带领广大党员在学校各项工作中发挥作用; 4、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奉公。 5、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有较高的公认度。 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人选不要交叉。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一般应具有一年以上的党龄,应向一线岗位倾斜;推荐的优秀党务工作者一般应具有一年以上岗位任职经历,应向基层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倾斜。 四、评选原则 1、实绩明显与群众公认相结合 2、党员推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 3、党内评选与群众测评相结合 五、工作程序 (一)推荐阶段( 各基层党组织按照评选条件,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自下而上,提出推荐评选对象。 1、传达动员 各单位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制定实施计划,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动员。 2、评议测评 (1)群众测评党员。围绕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标准、党员公开承诺、结合党员年度工作小结进行测评。一般以全员参与的形式进行测评,大型校可以学校两级支部对应的年级组或教研组为单位进行测评(测评表及数据保存一年以上)。 (2)党员测评支部。学校党组织要围绕先进党组织的评选标准,结合工作实践向党员作工作汇报,接受全体党员的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 (3)反馈测评情况。党组织将群众对党员的测评情况逐个反馈到党员本人,并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好领导点评工作;党员测评党组织的情况要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进行通报。 3、酝酿推荐 (1)召开党员组织生活会,在全体党员中充分酝酿,民主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并讨论是否申报先进基层党组织。 (2)召开党组织委员会会议,根据党员推荐、民主评议、民主测评情况,会议决定上报项目及人选。申报先进基层党组织还要听取所在社区党组织的意见。 (3)撰写先进事迹,并在党内进行事迹公示。 4、公示上报 凡拟上报的对象要在全校教职工范围内作一次通报,将其事迹材料在校内公示七天。小学、幼教和机构党总支负责所属党支部的推荐工作。 (二)评审阶段( 教育党工委组织评审并确定表彰名单。 (三)表彰阶段(6月11日—6月30日) (1)6月下旬,召开表彰会。 (2)表彰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要将他们的事迹材料在师生员工中进行宣传和展示。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统筹安排,将评选活动与促进当前工作相结合,与推进“满意在徐汇”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与宣传先进事迹相结合,有序开展评选、表彰活动。 2、实事求是,保证质量。评选工作要贯彻党务公开要求,充分发扬民主,要按照评选条件,坚持标准,把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评选出来,并切实做好推荐对象事迹的撰写或总结。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评选表彰活动,大力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影响力,充分展示和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附件: 1、2011年徐汇区教育系统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2、材料要求 3、徐汇区教育系统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4、公示样张 5、党组织、党员评议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