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执政能力的具体体现。学校按照教育党工委、区教育工会的具体要求,以“民主”为推进方向,以公开为推进形态,强化了民主公开的“四环节”,即:知情——明理——参与——支持。
在“行政主抓、党总支监督、工会实施、群众参与”的原则指导下,党总支领导工会,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了教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民主决策的机制,严格教代会制度,凡是提交教代会讨论的制度方案等均按规定时间提前交给代表审阅,凡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事项都以无记名方式表决通过后实施。学校对涉及学校发展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十四项内容进行公开,尤其对学校发展规划、工资方案、教师职称评定等与学校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事,学校始终树立“程序大于权利”的意识,严格按程序操作,不仅公开操作结果,还就操作原则、操作依据、操作程序、操作标准、向广大教职工进行说明,并做到教代会前充分酝酿,听取群众意见,工会全过程参与组织,并以书面形式向教职工预告,教代会上再由教代会代表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召开教代会的过程树立了“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激发了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建设的热情和积极性。学校利用“校长公开热线”和“总支电子信箱”在全校范围内听取意见,及时反馈。通过校务公开栏和每月意见征询,及时将学校的重大事项以及和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事项予以公开,及时收集、反馈来自一线教师的心声。学校把教职工最关心的事情由“知情”入手、通过广泛的讨论,达到“明理”、进而让广大教职工“参与”和“支持”,充分发挥了教代会的民主管理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