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行稿) 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04]8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和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和《上海市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沪教委基〔2006〕66号)文件的精神,全力推进素质教育,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学生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全面发展的原则,坚持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原则,坚持自我评价与学生互评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易操作的原则,通过评价促进学生良好思想品德的养成,激励学生学习积极性的提高,综合素质得到的全面提升。 (2)、基本原则: (2.1)、全面发展的原则:根据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以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全面评价学生,全面反映中学生的综合状况和水平。 (2.2)、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培养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目标要求,制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全面、客观、公正,多维度地评价学生发展水平。 (2.3)、坚持自我评价与学生互评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多主体评价,学生本人、同学和教师都是评价的主体。尤其重视体现学生对自己成长发展的自我评价,以引导学生学会自我诊断、自我反思。 (2.4)、易操作的原则:以《成长记录册》为基础,每学年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以本学年《成长记录册》上的记录为依据。 (3)、评价指标: (3.1)、上海市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按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的方法逐步细化。一级指标包括德、智、体、美四个方面。 (3.2)、“德”的二级指标包括思想品德、社会实践、德育学科学习三个方面。其中,思想品德的三级指标包括热爱祖国、勤奋自强、诚信守法、文明礼貌、团结合作五个方面;社会实践的三级指标包括学农学军、实践活动、劳动表现三个方面;德育学科学习的三级指标包括学习表现、学习能力、学习成绩三个方面。 (3.3)、“智”的二级指标包括学习表现、实践能力、学习能力、学习成绩四个方面。其中,学习表现的三级指标包括学习态度、学习习惯两个方面;实践能力的三级指标包括实验操作能力、技术操作能力、学科实践能力三个方面;学习能力的三级指标包括阅读交流表达、科学探究两个方面;学习成绩的三级指标主要是各学科(德育、体育、美育学科除外)成绩。 (3.4)、“体”的二级指标包括健身锻炼、身体健康、体育学科学习三个方面。其中,健身锻炼的三级指标包括锻炼习惯、健身能力两个方面;身体健康的三级指标包括体质健康、卫生习惯两个方面;体育学科学习的三级指标包括学习表现、学习能力、学习成绩三个方面。 (3.5)、“美”的二级指标包括艺术活动和美育学科学习两个方面。其中,艺术活动的三级指标包括活动表现、审美欣赏两个方面;学科学习的三级指标包括艺术学科的学习表现、学习能力、学习成绩三个方面。 (3.6)、各三级指标的检测要素主要来自《成长记录册》中的记录,记录登载配套软件后,将自动生成各学年、各学段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各指标的评价结果用“优”、“良”、“合格”、“不合格(或须努力)”记载。 (3.7)、初、高中学段综合素质评价设置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记载栏。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既反映学生学科学业水平的状况,也是学生是否合格、毕业的依据。 (3.8)、综合评价另设“突出表现”或“特长”记录栏,概述性表述学生思想品德突出表现和兴趣特长突出表现,总字数控制在50字以内,若无突出表现或特长则不记录。 (4)、实施要求和办法 (4.1)、学校要对教师、学生进行评价工作的培训和指导。要加强评价实施过程中的诚信教育,坚持实事求是和诚信原则。同时加强民主监督,接受质询、投诉与举报,及时解决评价工作中的问题。 (4.2)、在综合素质评价实施中,既要重视评价结果,更要注重评价的过程,旨在通过评价促进学生健康地成长。 (4.3)、重视体现学生对自己成长发展的自我评价,以引导学生学会自我诊断、自我反思。通过自我诊断、自我反思,找出在学习中的优点和存在的问题,以利在今后的学习中将优点发扬光大,摒弃缺点错误。 (4.4)、坚持多主体评价:重视调动学生在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的主动性,积极性。学生互评应采取班级互评、小组(队)互评等形式,小组互评的学生数在10人左右。 (4.5)、学科教师和班主任要以学生发展为本,认真、全面、综合地做好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要掌握每一位学生的思想、学习、身体、心理的状况,并做到有日常的记录,有个案分析等,为学期结束的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价奠定基础。 (4.6)、在对学生的评价中,还要吸纳家长、社会的评价意见。 (4.7)、在组织实施综合评价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评估程序。一般来说,其评估程序为:①学生自评,②学生互评,③任课教师评价,④班主任评价,⑤年级组评价,⑥评价结果反馈。 (5)、评价机构和工作职责: (5.1)、成立“零陵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副校长 组员:各处室负责人、各年级组组长、各教研组组长、家委会代表 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本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实施细则,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审定评价结果,受理咨询、投诉和复议申请,保证评价工作的透明、公正和规范。 (5.2)、成立“年级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小组”: 组 长:各年级组组长 组 员:各班主任、各年级备课组长,年级家委会代表、学生代表 主要职责是负责本年级各个项目的测评,包括:学生评优、集体评优,各学科的学分认定,各测评项目的自评、互评、组评等。 (5.3)、成立“班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小组”: 组长:班主任 组员:任课教师、班干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人数为5人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