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学智同志基于《党章》与《条例》的内在关系认识,围绕《条例》与《党章》所描述的党员权利内容比较进行深入探讨。他认为,《党章》作为党的基本法,对党员权利有了明确规定,《条例》是在基本法基础上细化了相关规定,对党员权利有了更加明确具体的内容和形式界定,规定了党员权利保障的基本措施和责任追究条款,让《党章》所规定的党员权利有了更具操作性的条款保障。他说:“《条例》以《党章》为基本依据,在制度创新上狠下功夫。一方面,着眼完善党员权利行使的程序,使党员在严格履行义务的基础上正确行使权利,做到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另一方面,着力建立健全保障党员权利的具体制度,使党员权利保障工作更加规范。”通过与《党章》第四条八项党员权利和相关条款的对照讲解,大家清晰地看到《党章》和《条例》是如何详细规定党的各级组织在保障党员权利方面提倡什么、鼓励什么、反对什么,对不适当的诉求或不同意见甚至错误应如何处理。 参与党课磨课的黄振忠、程众歆两位党员教师分别就《条例》深学后的体会作了补充阐述,他们认为制定这样一部好的党内法规重要,贯彻落实好这个条例更重要,《条例》在党内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落实问题上给每位党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支委宣传委员陆海红在微型党课小结中指出,对照《党章》深学《条例》,微型党课不仅要在思想上触动党员,也要在行动上指引每位党员从身边工作做起,正确行使好自己的权利,履行好自己的义务,切实营造党内民主和谐氛围。
(摄影:陆宁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