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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陵中学与上海市德尚律师事务日前签订《聘请法律顾问合同》(图文)
2010-03-22  作者(来源):零陵中学 陆宁昌

为更有效地处理各类法律事务,322日上午,零陵中学与上海市德尚律师事务所签订《聘请法律顾问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就聘请方和受聘方的职责、权利和责任等法律事务问题作了条款约定。

受聘担任法律顾问的上海市德尚律师事务所将在合同规定时间内,为学校人事聘用、学生伤害事故和工程建设等方面提供法律咨询,参与学校重要文件涉法条款的审读并提出法律意见或建议,接受学校委托并代理参与一些涉法事件的处理,协助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据了解,在社会发展的今天,学校办学过程中遇到的法律纠纷和诉讼事件日趋增多。作为办学主体的学校,由于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常常要耗费许多人物、物力和财力在处理一些纠纷事件上,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受到严重影响。学校有关领导表示,这次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推动下,学校决定聘请上海市德尚律师事务所担任学校法律顾问,是想尝试借助第三方社会力量解决偶发法律纠纷事件、化解社会矛盾,同时充实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力量,为学校办学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摄影:陆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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