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续实施“深化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验” 二、继续做好“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以下简称“试点”)工作 经教育部批准,上海有八所部属高校参加此项改革试点。他们是: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和东华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和东华大学将在2008年首次进行试点。 三、继续做好招收“免费师范生”的改革工作 华东师范大学将在免费师范生中试行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验,此举对于选拔出有志于终身从事教育事业、在人格学识方面适合从教的优秀学生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上述“试点”院校的计划为不超过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5%,华东师范大学的该类计划将主要用于招收免费师范生。 以上两项改革举措均须参加全国高考,并根据先期考核和公示的高校要求填报志愿,供高校择优录取。 四、继续做好“本市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以下简称“自主招生”)工作 “自主招生”工作自实施至今三年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赢得了考生、学校、社会和各级领导的好评。最近,经市教委批准,教育部同意,本市2008年继续实施“本市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经评审,本市有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上海杉达学院、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建桥学院、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上海震旦职业学院、上海中华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和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将参加2008年的“自主招生”工作。 五、2008年本市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方式将推出“平行志愿”的办法 实施平行志愿填报改革方案,一定程度上减少考生填报志愿风险,缓解考生和家长填报志愿的心理压力,提高考生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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