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每校限报3项,区重点课题成果不占申报名额
区重点课题的成果申报人应当是课题负责人,如果课题负责人因调离或者退休等工作原因离开原单位的,应当办理课题负责人变更手续,没有办理的按原课题负责人申报。
徐汇区的教育科研成果是实证性研究成果,不写“空文章”。
2、 申报表、匿名活页、主件中的成果名称必须一致
3、 根据匿名评审要求,成果主件和匿名活页中不得出现成果负责人的姓名和学校名称等信息
4、 申报人只能为1人,成果合作人员数量不得超过11人(不包括申报人),且申报表中的合作者及其排序一旦形成不得更改。请注意姓名写法规范正确。
5、 教科研成果评奖提交的材料包括:申报表3份(每份盖红章),匿名活页5份,主件5份,申报汇总表1份,附件清单1份(附件暂时不需提交,留于学校档案室备查)。
6、 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申报,除提交申报表格外,还需单独提交先进事迹总结(工作总结),各三份。
7、 请各单位教科研负责人务必将《申报汇总表》填好,并在递交纸质材料之前将申报汇总表的电子稿发送至
8、 请学校教科研负责人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把关,并在申报汇总表上签字,附在材料首页送交教科室。
9、 材料请根据学段,分别上交至:中学——
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教科室
二0一三年四月二十日
附:
徐汇区第十一届教科研成果评奖申报汇总表
序号 | 申报学校 | 申报人 | 成果合作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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