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下午,零陵中学党总支组织党员围绕“党员义务”进行微型党课教育活动。高中支部蔡小忠、姚丽琴同志进行党课学习主讲。校党总支副书记陈学智主持党课活动。
党课活动中,两位同志围绕党员的八项义务,结合理论学习和案例分析,谈了自己对党员义务的内涵理解和履行义务的看法。蔡小忠老师认为,“党员义务,就是党员的责任,是党员对党的承诺和不可推诿的天职。”他着重对八项义务作了解读,指出“各项义务之间是相互关联、具有严密逻辑性的。党章规定的学习理论、执行路线、坚持宗旨、遵纪守法、执行决议、维护统一、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群众权益和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八项义务,对党员应起到的模范带头作用有了全面要求。”全体党员应该自觉落实行动,自觉践行八项义务。
姚丽琴老师从一个案例入手,与党员们探讨了“群众有过激言论,党员是否应该站出来维护党的威信”这个问题。她结合《宪法》和《党章》对“义务”内涵的阐释,认为要在公共场合,针对群众舆论的复杂情况,要分清厉害,灵活采取“客观耐心、宣传解释”、“亮明观点、避免对立”和“挺身而出、揭露斗争”的策略,以最大限度地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维护党和国家形象。
(摄影:陆宁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