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01044114-307002-2008-0001 学生在体育活动中,因活动保护不当造成的事故时有发生,轻则挫伤、擦伤、关节损伤、肌肉抽筋、拉伤,重则造成骨折、呼吸紊乱、严重休克甚至丧失生命。伤害事故一般发生在球类活动、体操、田径运动和游泳等运动项目中。为在体育活动中有效地预防各类伤害事故的发生,保护广大学生的生命安全,特制订如下预案: 一、引发事故的原因: 1、对预防体育活动伤害事故认识不足;2、缺乏准备活动或准备活动不正确;3、运动技术上的缺点和错误;4、运动量过大;5、身体机能状况不佳的情况下参加体育活动;6、教学、训练和比赛的组织方法有缺点;7、动作粗野或违反规则;8、场地设备不安全等。 二、体育活动事故的预防: 1、加强思想教育、增强防范意识。中小学生好胜心强,经验不足,思想上麻痹大意,缺乏预防事故的意识,教师要教育学生树立“宁失一球,勿伤一人”的思想。 2、完善活动设施建设和管理。运动场地要保持平整,不应有坑洼、石块等,地面不宜太硬、打滑;球架要定期检修;室内场馆注意通风、采光。 3、教学和训练、竞赛活动必须精心设计、严密组织、严格要求、严格训练。 (1)建立良好教学秩序、重视课前准备;教师、学生着装规范,必须穿着体育服装上课,学生不准穿皮鞋、有跟鞋、凉鞋,女学生不穿裙子上课。 (2)精密组织教学,加强纪律教育。体育教师必须经常反复地向学生进行遵守纪律、遵守常规、服从组织、遵守游戏规则等方面的教育。 (3)培养学生自我保护、相互保护的意识。 (4)掌握合理的运动量、注意区别对待。在运动量的掌握上,教师要随时注意学生的生理反应,进行合理调整;教师对于病痛、体弱、伤残的学生要及时关心,安排他们免修、见习等。 4、重视准备活动、加强医务监督。教师应根据上课内容和气候情况决定准备活动的内容,严禁不做准备活动就进入体育活动,准备活动要充分、有针对性;学生应掌握自我医务监督的常识。 5、加强保护措施。严格裁判、禁止粗野动作,不使用错误的推、拉、撞等危险动作。 6、击剑运动员使用器械时教练员必须在场。 7、在进行击剑对抗性练习时必须戴好面罩。 8、进行实践比赛必须穿好所有比赛服。 9、每次训练教练员对运动员都必须进行安全教育。 10、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健全规章制度。 三、体育活动事故的处理 1、在场人员发现险情后要及时报告在场老师、卫生室保健老师和班主任,紧急或情况复杂时还应及时报告学校领导;有关教师应立即到达现场,了解伤者情况,判断伤情,先行急救;遇到重伤的或不能判断伤情的,应及时送医院检查、急救或打120救护电话。 2、及时通知家长及其他监护人,以便作出救治决定,并作好安慰工作。 3、保护现场、了解事故发生经过,调查事故原因,作好有关记录并保护现场,采集有关证据,以利于对事故处理做到事实清楚,责任明确。 4、重大的伤害事故要及时上报区教育局办公室。 5、事故发生在课上或因学校设施原因造成伤害的,根据《上海市中小学生学校伤害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规定,中小学校应承担责任的,必须在第一时间报相关保险公司 6、前往医院探视,随时掌握伤者身体康复情况。 四、组织机制: 1、组织领导 组长:封萍 组员:王朝宗、胡化平、奚冰倩、许学余、陆晓颖、於淑英、 2、人员分工 由相关班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