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特设各类奖学金以鼓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一 设奖等第、金额及比例:
二 评奖依据: 1.以语、数、外考试成绩及专业成绩为主要评奖依据,并参考品行表现(受到年级警告以上处分者取消评奖资格)。 2.成绩组成:历次重大考试及各次月考综合评定。 三 评奖方法: 1. 以同一年级为一评奖单位。 2. 每学年评奖一次。 3.奖学金操作程序:由班主任按规定比例填写奖学金推荐表交给年级组长,年级组长排序后交教导处,再经学校审批确定正式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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