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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教育系统“十二五”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意见
2011-10-20  作者(来源):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

附件1

 

徐汇区教育系统“十二五”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徐汇区教育系统教师队伍建设“十二五”规划》,现就组织实施徐汇区“十二五”期间教师(含干部、职工,下同)培训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为学生健康快乐成长培养优秀的引路人为理念,以全体教师专业化发展为主线,以提升教师的教育境界和专业素养为核心,以提高培训专业化程度为重点,整合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机制,为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奠定基础。

二、工作目标

围绕上海和徐汇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任务,基于学生健康快乐成长和教师专业发展的规律和需求,完善“教研训一体化”的模式和策略,创新研训机制,强化研训课程建设,推动“教研训一体化”的科学实施与深度整合,提高研训效能,提升每一位教师的课程实施能力。

三、基本策略

1教研训一体化策略。立足课堂,问题导向,把学校教育活动的实践和研究作为培训的基本载体,实现教学、教研和培训工作的一体化。

2.研修活动课程化策略。有目的、有计划地围绕一个研究内容或主题开展若干个教研活动,以系统的课程来设计培训内容,实施以培训课程为框架,以学科教学研究为内容的研修,形成系列化的研训内容。

3.分层分类多元化策略。以需求为导向,构建培训资源库提供“菜单式”课程,实施分层分类培训。以多元为指向,开展多方合作、校际交流、网络互通、社会参与的开放式培训。

四、培训对象与要求

1.培训对象

“十二五”期间,徐汇区教师培训的对象是具有教师资格的各级各类中小幼在职专任教师,包括各级各类中小学及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师培训机构、校外教育机构等在职在岗教师。

2.培训要求

参加培训的教师,在2015年底前,根据岗位要求和专业发展需求,完成360课时的培训任务。360学时培训中,按照市、区、校2:3:5的比例实施。前4年平均每年须完成80学时,第5年完成余下40学时,并取得徐汇区“十二五”时期教师继续教育结业证书。

其他特殊情况培训要求说明:

——新教师入职第一年起,必须参加由区教师进修学院统一组织的、为期120学时的新教师培训,且必须完成任职期间市、区、校三级相应的培训任务。

——班主任五年之内除修满360学时之外,还需要完成30学时的专题培训任务。

——高级教师五年之内除修满360学时之外,还须参加教育科研培训,具体要求以上海市相关文件为准。

——教辅人员(如实验员、卫生员等)五年之内须完成相应的专题培训任务,具体要求以区相关文件为准。

——“十二五”期间由外省市、外系统调入的人员须完成自调入当年起的市、区、校三级相应的培训任务。

——“十二五“期间退休的教师须完成任职期间市、区、校三级相应的培训任务。

五、主要任务

(一)完善培训途径

1.市级培训。根据市教委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好全员参加各项市级培训活动,创造条件,保障每位教师完成60学时的培训任务。

2.区本培训。针对一线教师专业发展的现状和需求,筛选、整理教育教学中急需解决的问题,按照“研训一体”的形式开展区本培训。每位教师需要完成120学时的培训任务。

对区级培训有特殊需求的单位和个人(如:各局属单位、部分学校国际部教师、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部分示范性高中等),经单位向区师资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并提交五年的自培方案,通过领导小组审批后可作为“自培基地”自主开展区本培训,并认定其区本培训的学时。

3.校本培训。各基层学校根据自身发展目标和教师需求,从学校现有优势出发选择课题,确定内容,按照“校本研修”的形式,完成180学时的培训任务。

被批准为自培基地的学校,可将区本培训和校本培训统筹安排。

(二)构建培训内容与载体

围绕深化课程改革的需要,贴近教师成长需求,以教育教学实践为重点,集聚优化全区教师教育资源,构建统筹协调、形式多样、层次丰富的专业化教师培训内容,逐步建立徐汇区教师培训资源库,提高教师实施课程和提高教学有效性的能力。

1.课程类培训内容

“十二五”期间,徐汇区教师全员培训以课程为主要载体,课程类培训所占学时不少于300学时。区本培训课程由区教师进修学院组织各职能部门承担相关课程开发,鼓励基层学校具有课程开发能力的骨干教师等开发课程。校本培训课程由各学校自行组织开发。

教师必须具备的知识与能力包括:本体性知识、条件性知识、实践性知识、发展性知识、研究性知识。从培训的课程性质划分,教师全员培训课程分为必修课、选修课;从培训的课程内容划分,教师全员培训课程分为通识课、专业课。

相关教育机构、各基层学校以及相关个人根据《徐汇区教师培训课程开发指南一览表》(见表1)进行区本、校本培训课程的开发。

1:徐汇区教师培训课程开发指南一览表(供参考)

课程

领域

   

  

通识必修

专业必修

专业选修

通识选修

 

 

课程标准解读

学科教材分析

教法研讨

试题编制与分析

学科课程资源开发和利用

学科教学风格和流派

 

中外学科课程比较研究

学科发展前沿

学科方法论

 

现代教育技术

 

 

 

学科教学论

学业评价

课程与教学论

课堂教学心理学

学习心理学

课堂组织管理学

教育评价

心理辅导和心理咨询

 

 

 

听课与评课

练习作业设计

教学设计

教研组建设

 

师生沟通技巧

课堂管理策略

班主任工作艺术

 

师德与育德能力

 

 

 

自我认知

自我调适

职业规划

 

教师语言艺术

教师礼仪

 

 

 

 

教育科学研究的理论和方法(案例研究、叙事研究、反思技巧)

注:师德与育德能力培训(4学分)、现代教育技术培训(2学分)属于校本培训范畴。

2.非课程类研修项目

校本培训中,学校可根据自身实际,参照《徐汇区教师培训非课程类研修项目指南一览表》(见表2),开展形式灵活多样的非课程类研修项目。非课程类研修项目可以进行学分折算,每个教师五年内折算学分最高不超过6学分。

2:徐汇区教师培训非课程类研修项目指南一览表

研修内容

                

学 分

读书

每学年至少读一本书,有读书计划、笔记、读后感,不少于3000字,由学校认定

0.5

境外培训

半个月以上,有学习笔记,有不少于3000字的小结

2

专题研修

以研究时限为单位,一般1个研究专题或课题至少为1个学期,每2周有1次研究活动;有研究过程记载;有辅读的专著或教材(不是刊物上的某一篇文章);有专题报告,学员有独立完成的论文或研究报告。由学校认定

2

公开课展示

区级,有教案、有不少于800字的反思,由区教院认定

市级,有教案,有不少于800字的反思,由市教研室认定

1

2

开设讲座

校级,2学时以上,有讲稿,由学校认定

区级,2学时以上,有讲稿,由相关单位认定

1

2

带教

有校级及以上带教证书、协议或聘书,有带教计划、指导记录和带教成果,由相关单位认定

1

 

课程开发

开发校级、区级及以上培训课程,有书面培训讲义并实施,由学校、相关单位认定

开发校本课程,有书面讲义并实施,由学校认定

3-6

 

3-6

论文论著

在区级刊物发表的论文(第一、第二作者)

省市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第一、第二作者)

正式出版社出版的论著,独立撰写/编写

正式出版社出版的论著,合作撰写/编写,由学校认定

0.5

2

3-6

3-6

科研课题

校级立项并实施合格或获得成果奖励

区级立项并实施合格或者获得成果奖励

市级立项并实施合格或者获得成果奖励

以上均指负责人及第一、第二执笔者

1

3

6

(三)健全培训管理机制

1.课程的申报与审批

承担区本、校本培训课程开发的单位和个人应于每学年第一学期的9月和1月、第二学期的3月和6月的10日向区教师进修学院师训部申报培训课程,填写《课程申报表》,并提交研修活动计划和《课程备案表》。申报课程一般应具备以下要素:有比较系统的课程及课时设计;有详细的讲义;有指定的学习用书;有考核评价方案(考试或结业论文)等。

成立课程审批专家小组。课程审批专家小组每年分别在9月和1月、3月和6月的中旬进行审核,确定学分,并予以批复和公布。

2.课程的实施与考核

课程在获得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培训者在实施课程过程中需要填写《课程考核跟踪表》,内容包括:研修活动记录表,研修活动评价表、培训成果汇总表、培训情况考核表等。

培训者负责对被培训者的考核。考核形式可以书面测试、论文、报告、教育叙事、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进行。考核成绩应根据参培教师参与程度和任务完成等方面评定。成绩评定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等,合格以上者才能取得相应的学分。缺勤学时数超过1/3的学员,认定其该门课程考核成绩为不合格。

3.课程的评价与反馈

课程评价分自评、他评、评估小组评三种。课程结束后,由实施者从教师参与培训的态度、过程和实效等方面对课程进行自我评价。采用学员填写“综合评价单”的方式,形成研训活动反馈报告。对校本研修、研训一体和自培基地培训,由区教育局和区教师进修学院组织评估小组进行中期评估(2013年)和终结评估(2015年),提出改进设想或方案。

4.学分认定

在每一学期结束培训后,由课程审批专家小组对被培训者进行学分认定。培训的学分由“学分银行”系统统计登分。

学分认定的原则是:以理论学习为主的课程,每10学时计1学分;学习考察类、实践研讨类的课程,每20学时计1学分。综合性较强,培训周期不少于1年的培训课程,原则上为45学分;课题较小,培训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的培训课程,原则上为12学分。

有以下特殊情况的,由课程审批专家小组对被培训者单独进行学分抵扣:

——凡在“十二五”期间参加各类提高学历培训(含二年以上在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的教师,如能够在“十二五”期间内取得毕业证书者,可抵扣“十二五”期间内的全员培训的所有学时和学分。

——凡参加“市双名”工程培养、市优青培养、区级骨干培养,区名师工作室学习、区高研班学习等,外出培训(挂职),参加国际化培训等由课程审批专家小组根据培训学时数核定学分,最高不超过8学分,学分计入区级培训。

——承担支教任务的教师可通过提交参加支教单位的学习、培训活动过程记录冲抵当年培训学分。

——职业学校教师参加市劳动行政部门组织的与其学科相符的培训,考核合格的,每学期折算学时上限为30学时。

六、实施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教师培训工作由区师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区教师进修学院负责日常管理及组织培训。校长作为校本培训的第一责任人,将开展校本研修的工作情况纳入校长学校目标管理责任书,并作为学校绩效考核的一项内容。

2.完善制度保障。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和运行机制,加强培训过程评价和绩效评估;制定教师培训课程开发的标准,完善课程开发、实施和评价制度;建立年度教师培训检测制度和培训者教学效果测评反馈制度;建立经验总结、交流和推广制度,深化校本研修的区域推进工作。

3.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十二五”教师继续教育的经费投入,建立相应机制确保到位和持续增长,并设立重点项目专项经费。各校在分配方案中必须体现出对教师、特别是骨干教师参加继续教育的支持,保证每年度用于教师培训的经费不低于规定标准。建立课程开发奖励机制,对具有区域特色、影响广泛的精品课程开发者和所属学校予以表彰和奖励。

4.优化业务指导。推行培训者深入校本研修示范基地开展“校本研修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指导”的举措,强化对校本研修的指导和检查。加强对一些条件薄弱、难以独立开展校本研修的学校的指导工作,灵活采取“校际联动”、“分片组合”、“示范带动”等运行模式,保证校本研训的有效实施。加强教师进修学院的专业化建设,加强对培训者的培训,不断提升培训者学科教学的引领力和校本研修的指导力。

5.加强监控考核。各学校制定考核细则,从教师参加培训的数量和质量对教师进行考核,将教师完成培训学分(学时)和培训考核情况作为教师资格再注册、教师考核和职务聘任的必备条件和重要依据。区教育局定期组织校本研修的专项检查,形成过程有检查,年度有考核,中期有调研,结束有评估的全面、全程监控,检查结果作为对学校的督导评估。建立表彰奖励制度,每两年对于开展校本培训工作成绩优异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6.加强资源建设。完善远程教学网络平台,有效运行远程培训,进一步推进网络研修。建设教师培训中小学实践基地,用于教师专题培训、现场教学与观摩、师德教育等培训任务,建立若干外省市教师培训考察学习基地。建设若干个各具特色和优势的境外培训基地、大学培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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